| 中国共产党、毛泽东主席十分关心西藏的教育事业,早在西藏和平解放前夕,就制定了帮助西藏发展经济、文化、教育的特殊政策。1950年10月昌都解放,1951年3月,昌都小学即成立。这是西藏历史上第一所实施现代教育的新型学校,它的成立标志着西藏现代民族教育事业的起步。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协议》第九条规定:“依据西藏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1952年8月,在各方面的积极筹建下,拉萨小学成立,当时的西藏军区司令员张国华兼任董事长和名誉校长,达赖喇嘛的副经师赤江·洛桑益西任第一校长。此后不久,日喀则、察雅、波密、林芝、黑河等地陆续建立了一批新型小学。1956年4月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下设文化教育处,管理全区文化教育事业,结束了西藏没有专门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的历史。1956年9月,西藏历史上第一所现代中学—拉萨中学成立。到1957年上半年,全区已有公办小学98所,在校生6360人;初级中学1所,小学附设初中班2个,在校生700人。
1957年下半年,根据中央关于西藏学校教育“要群众自愿,整顿、巩固、提高质量”的指示,对学校进行了适当收缩,已办起的98所公办小学只保留了条件较好的13所,当年共有学生3460人。
这一时期,由于西藏处于新旧两种政权、两种军队、两种教育制度并存的特殊局面,因而在创办学校问题上的斗争异常尖锐复杂。西藏上层中的分裂主义势力以“西藏劳动力缺乏,小孩子上学耽误生产”,“寺庙喇嘛来源受影响”为由,在办学问题上造谣诽谤,拦路阻截毒打学生。拉萨小学的学生每天上学需要教职工武装护送。
当时,新创办的学校皆为公办,经费由中央人民政府拨给,学生均享受同一标准助学金。对流落街头的孤儿,由学校收养住校学习。入学学生年龄、文化程度不限,学生中年龄最大的有50岁,最小的有12岁。学生成份十分复杂,有贵族、 地方政府官员和商人子弟,也有喇嘛、贵族派来替其子女代学的农奴、佣人等。
这一时期,由于采取了和当时西藏形势相适应的特殊政策和形式,加之采用了和旧教育制度完全不同的管理和教育方法,使刚刚开创的人民教育事业得以在极端艰苦、复杂的环境中立足、发展。新型教育对广大群众的吸引力逐步加强,许多私塾学生纷纷转入公办学校。也有许多原在国外就读的学生陆续回国求学。
在西藏人民教育的创建阶段,中央政府始终把大力培养民族干部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先在拉萨等地办了多种不同形式的干部速成班,后又成立了西藏干部学校、咸阳公学和西藏团校。这一时期西藏共培养培训各级各类民族干部近万人,有力地促进了西藏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