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出版物中,常常可以看到有“西藏”、“藏区”及“西藏和其他藏区”的提法,这些提法有什么不同?历史上是否存在统一的大藏区?
 称“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历史证据吗?
 达赖统治下的旧西藏实行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制度?旧西藏是最后一个“香格里拉”吗?
 1959年西藏为什么要实行民主改革,它对西藏人民有什么好处?
 民主改革以来西藏经济有怎样的发展?
 中央政府对西藏的发展给予什么样的优惠政策?
 近10年中西藏人口状况发生了什么变化?
 达赖说,中国政府有计划地向西藏大规模移民,使得藏族已在西藏成为少数民族,是不是事实?
 西藏所有人都信奉藏传佛教吗?
 藏传佛教有什么特点?
 达赖在国外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有人还称他为“人权卫士”、“非暴力主义者”,对此有何看法?
 中国政府对达赖“不使用暴力”的说法怎么看?
 
7.英国外交部发表的2000年《人权报告》宣称,“英国是唯一不承认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的国家”。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翻开中外书籍,我们可以看到,18世纪英国开始涉足西藏,他们历次与清王朝谈判有关西藏问题时,都是以西藏是中国一部分为前提的,而英国派人入藏考察游历,也都是向清朝总理衙门领取护照签证,没有中国皇帝的准许,外国人不得进入西藏。例如,英国驻印度总督哈斯丁斯(Warren Hastings)于1774年和1783年先后派遣东印度公司秘书乔治·波格尔(George Bogle)和萨缪尔(Samuel Turner)入藏,企图绕开中国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通商。波格尔试探与六世班禅辖区建立关系,班禅喇嘛说:“中国皇帝通过他任命的摄政王和驻拉萨的驻藏大臣控制和督导西藏,如果摄政王管理得好,令北京皇帝满意,那一切都好。如果管理不好,皇帝就要砍他的头。”并说:“我只不过是一个喇嘛,只是诵经念佛,不能与外国私交缔约”。(麦克格雷戈尔:《西藏探查编年史》,第140页,伦敦,1970)。
  19世纪末以后,英国为了继续瓜分中国,先后两次发动侵藏战争,并炮制所谓中国对西藏只有拥有“宗主权”的理论,为西藏独立制造依据。然而历史不能篡改,英印官员对中国西藏的认识,是对英国政府所谓“宗主权”的最好诠释。第一位进入西藏、确立英印政府与西藏关系的英国人波格尔承认:“西藏是属于中国大皇帝所辖之地”(周伟洲主编:《英国、俄国与中国西藏》,第35页,中国藏学出版社,2000年)。1903年1月8日英国内阁在答复印度总督寇松的一封信件中明确肯定,西藏是“中国的一个省份”,是“中华帝国的一个组成部分”,寇松的“缓冲国”计划“侵犯中华帝国的完整”,内阁不能批准(《汉密尔顿信函》Hamilton Papers,汉密尔顿致寇松,1903年2月27日)。此外,历史上英印政府涉藏条约涉及西藏的外交、国防、商务、财政、税收、治安等,英国就这些事项与中国交涉,表明英国承认中国对西藏外交和内政都享有合法权力。中英所订关于西藏的所有条约中,没有任何一条否认或包含有否定中国对西藏内政进行指导、管理、监督权力的内容,相反,从法理上说,英国在西藏的“条约权利”,都是通过中国中央政府获得的。
  1954年6月17日,在尊重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前提下,英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代办级外交关系;1972年3月13日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英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确认了尊重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难道说,这还没有公开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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