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藏传佛教必须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阿坝州宗教局李茂

  江泽民总书记对宗教的“三句话”指示,是马列主义宗教理论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宗教纲领,我们必须认真严格遵循,它是我们宗教工作的行动指南。
  宗教是一种古老而悠久的社会意识形态,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它是关于“,超自然力量的一种社会意识,以及因此而对之表示信仰和崇拜的行为,是综合这种意识和行为并使之规范化、体制化的社会文化体系”。它是社会发展的产物,自然也具有产生、发展、消亡的规律。它的产生、发展、消亡必须同社会发展所具备的条件相适应才能同步实现。
  我国宗教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宗教发展的依托和归宿。也是宗教的前途和希望。这原本不是新课题,其实宗教在它自身的发展史中早已证明了这一点,在我国古代社会中已证,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最早传入的佛教为与中国社会相适应,它以“助王化于治道”来适应国家政权;灵活运用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来解释自身教理和戒律,以与儒家为正统的多元文化相适应和会通。通过发挥宗教有关教义和社会化功能来与多民族统一的国家相适应。才有佛教的存在,它的存在就是历史上与社会相适应发展的结果,一切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宗教,或其他势力,都将被社会发展的潮流所吞没、消失;一切适应者将生存、发展,这是事物发展的规律,也是历史的辩证法,即适者生,道者亡。现今藏区的藏传佛教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这是无疑的,是规律性和时代特征,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是,在现实信徒的宗教体验、感情,乃至传统的教制规章中确实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因素,甚至是一些社会障碍和反动旧意识的残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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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在我们藏区,宗教与民族,与国家教育、司法.行政的关系,还存在着一些不协调。不适应。这是为什么?这是“政教合一”制的残存意识影响。藏传佛教由于历史上受封建王朝对民族地区长期羁廉政策统治和“土司制”、“政教合一”制历史久远,加之由于生命轮回学说的演绎,从噶玛派创立活佛转世制以来,对教派、高僧寻得未尽事业的后继人,封建王朝大加利用,进行册封授职,从而把藏传佛教神秘化,门派森严,世袭地位,政教合流,神职权威拔高。这种传统势力的残存意识和影响未根除消失,成为对藏区意识形态、文化生活、政治精神有其深刻影响,阻碍着人们思想的解放和进取开拓。

  作为文化体制存在的藏传佛教,曾对藏区民族历史传承、保护,有过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经院学习制度和寺庙文化,有着严重统治色彩的痕迹,长期神秘。垄断、封闭着藏民族文化。劳动人民创造了这种文化,却没有享受到它的益处,相反成了精神的枷锁,难以解脱。
由于藏传佛教被封建统治阶级的长期利用,宗教被附会上的政治色彩极浓。同样,藏区政治生活中被附会上宗教的神秘色彩也不少,从而形成政教难以相分,成为合流相混,这对藏区社会的发展,有着极大阻碍和牵制,加上达赖集团在西方反华势力培植支使下,充当帝国主义反华乱华、亡我之心不死的忠实工具,对藏传佛教,对活佛转世,对教务阵地大肆插手,进行破坏和搞政治渗透,企图控制我宗教管理权,从而利用宗教来进行反革命分裂活动。面对这些事关国家政治、民族根本利益的大事,我们不能等闲视之,更不能上当受骗,尤其是达赖利用宗教和民族,企图把水搅混,蒙蔽藏族人民和宗教人士,这一政治阴谍必须彻底揭穿,痛加批判;因为它具有迷惑性和欺骗性。例如达赖打出他是藏区的代表、藏族人民的代言人和藏传佛教的领袖旗号,八节招摇撞骗。从表面上看,尤其是对缺泛民族、宗教历史知识的善良人们和宗教人士,,最易混淆视听,弄假成真;上当受骗,误以为是。而对有一定历史知识的人来说,、这些谎言会被一揭
则破,不值一驳。藏区的历史,吐落王朝时以拉萨为中心称名叫“藏汝”,对其四方各有所称名。至元朝藏区归入中央版图,至清康熙年间,中央公文指称“西藏”一名之由来,则都是沿用“藏汝”之藏,地处祖国西部之方位而命称的“西藏”,也可说西藏政区之名是统一的中国大家庭里一政区的划分命称也是由中央划分命名的。从地域上讲,若按历史是五部分,若按今之政区而言,原“藏汝”即今之拉萨地区。现藏区为西藏、青海、甘肃、四川、云南五省区全部或一部。达赖之“政教合一”领辖地,只是现今拉萨地区,则为原对西藏所分的前后藏之前藏地区。所以,按藏区五省区来划分,达赖领辖权还不足五分之一地区。而且就这一地区之“政教合一”.制政权,也不是宗教组织自身历史形成的,它是中央王朝册封授权达赖管理的。其二则不考巳破,既然历史上是中央王朝给达赖敕封授权管。领藏区之—部分地区和黄教(格鲁派)教务,而不是整个藏区的行政和整个藏传佛教教务,又怎么说得上他能作为藏区和藏族人民的代言人呢?其三,关于藏传佛教领袖之说,更是谎唐和只能骗无知者。藏传佛教有很多教派,至今保存的主要有宁玛、噶当、萨迦、噶举、格鲁三派,有些地方还有觉囊和希解等派,就以全藏区有影响的五教派来说,达赖只是格鲁派的一位高僧,也才占五分之一。格鲁派历史上受中央主朝册封的高僧也不只是达赖一人,还有班禅、章嘉活佛和罗布旦真巴,达只是四人中的一人,也就是四分之一比例,所以历史上他只管领了拉萨及其所辖地,后藏(日喀则)地区是班禅所领辖。这就是历史,这就是事实,这就是史实,无从置疑,了解藏区历史的人都知道这些。这正说明达赖根本无权代表和支配藏区传统文化的权力与称什么宗教领袖的地位,这纯属谎骗编造,颠倒历史。
对分裂祖国,挑拨民族关系的达赖之类民族败类和宗教界的叛徒,必须彻底揭露其阴谋,剥去他的伪装,认清他的真实面目,抵制他祸藏乱教;阴谋恢复“政教合一”制度和封建宗教特权,企图继续把宗教变为他们剥削人民,欺压民众的永久特权,更不能容许他改变宗教“普渡众生”、济世救难”的宗旨。

  藏区宗教更应学习领会好江总书记“三句话”精神实质,坚持讲政策,抓管理,促适应。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包括宗教组织的管理和国家从行政角度实施的管理。

  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好党的宗教政策,确保宗教信仰自由。本身就包括“三句话”在内。“三句话”从政策、管理、适应三方百有机结合,紧密联系,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进行精辟论述,这是马列主义宗教观的发展。从“三句话”。的关系内涵和结合我国宗教的历史、现状实际,有针对性和原则性来学习领会,就会认识到它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政策和纲领。因为“三句话”中有政策、有原则、有关系、有任务、有解决存在问题的方法和管理宗教的方向。单就一个“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的“引导”二字,就够我们去很好学习、调查、钻研。运用。这个“引导”涵盖思想认识、时代变换的针对性和工作任务、方法和策略。在学好用好“三句话”的同时,必须结合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指导。我国是多民族统一的国家,各民族共同缔造了古老文明的大中华。作为灿烂文化的藏传佛教,它是一种特殊的文化载体,紧系民族、民俗、民族心理素质(精神)等,加之国际斗争和西方反华势力、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总是利用民族、宗教两张牌,特别是利用宗教来破坏民族团结、制造纠纷,引发群体事件,在国际上把家教、民族。人权、主权搅混在一起,搞乱视听,蒙骗人民,这是敌对势力贯用的手段,是以颠覆我人民政权为目的的。百对这些严峻的政治是非。每个国民,每个宗教人士都应以极大的爱国主义精神,从国家的根木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出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坚决与敌对势力作斗争。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它对宗教工作具有特别的指导意义。

  我们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必须牢牢记住和掌握好如何代表先进文化的导向,确保在引导中不偏离健康正确的方向。我们必须认识到,文化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在社会发展的长河中,不断地撞击、吸收、发展和淘汰,尤其是我们面对世界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碰撞,面对世界上因民族、宗教、领土、主权等因素频繁引发局部冲突和社会动荡,面对国际国内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无孔不入的渗透和分裂活动,面对经济体制转换和社会生活、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不少新情况、新问题等等,首先是要善于把先进文化与糟粕文化正确区别开来。共产党人必须是代表先进文化,而且是要自觉地去引导它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只有这样,我们共产党人才是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

  藏区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政治意义,西部大开发是一次经济建设大竞争大促进,也是一次民族意识上升为国家意识的大熔炼。我们藏区同内地历史上的差距就在民族心理素质、闭关守旧意识、单一民族意识浓、开放性差上,这些差距多少都与宗教意识观念相关,时逢西部大开发,必须经过一次烈火熔炼变成真金。

  藏传佛教正如前面所陈述,长期受封建统治阶级利用。藏区历史上政教合流,互为附会上地方色彩,甚至给神秘化了,搞得不政不教,影响着正常的社会生活。要把藏传佛教和藏区政治生活置于社会主义制度下,消除其历史影响,必须将两者所受历史附会的阴影消除,还其本来百目。简单说宗教就得把民主改革所废除的“政教合一”制和封建宗教特权残存意识彻底清除。坚决与复旧势力作斗争。在政治生活中。,必须把历史上受政教合流影响,所附会上的宗教神秘色彩进行彻底清除,才能吸收新的政治生活养分。

  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必须搞清立足于法大于教,法统于教的统帅关系下,认真按照宗教的发展规律和自身戒条教义进行管理好教务,探讨、一发掘教规、教义、戒律有益社会的东西,为社会服务,为藏区建设作贡献。在藏区抓好教务阵地和活佛转世教育主动权有着特殊的意义和作用。
  教务管理则应以教规戒律来规范教职人员的行为,净化其心灵,成为真正符合本宗教合格的教职人员。就佛教而言,一个佛教徒,必须“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尽管宗教的教义,指的是对其信仰、信条和教诲的一种理性的了解和概念的阐明。所以,教义则是宗教的原理和原则,也就是教诲的法规。作为佛教最基本、最主要的教义理应是“四谛”一苦谛、因谛、灭谛。道谛。就是从人世间的苦和苦的原因,说苦的消灭和灭谛的方法(道谛)来进行(做人)的宗教。
  “谛”是佛语中指真理之义。“四谛”则是寻找其解脱的真理。一个学习菩萨行的佛门弟子,不能贪求分外财物,还要将自己的财物施舍给别人,这叫“布施”;一切损害他人和不道德的行为禁作,这叫“持戒”;不对他人嗔害之心,有人前来嗔害你,要忍辱原谅,这叫“忍辱”;应该做的事情要精勤努力去做,这叫“精进”’排除杂念,锻炼意志,一心利益众生,这叫“静虑”;广泛研究世间一切学问和技术,就叫“智慧”。菩萨以六度为航,在无常变化的生死苦海中自渡渡人,功修圆满,直达“涅”(逝世)彼岸,名为成佛。菩萨成佛还有很多修炼的阶梯升进,一旦成佛即是大解脱,得大自在,永远常乐我净。要修炼成佛,必按教义净化心灵,按教规戒律严格约束自己,否则不能规范你的行为,也就不是一个合格的佛门弟子。
  佛教戒律中的沙弥戒,系指初学者,有戒律36条。受比丘戒者必遵守253(汉佛教归为250条,其内容是一致的)条戒律;尼众是364条戒律,藏传佛教对不出家的男女信徒(居士),要受“三皈”(佛、法、憎),“五戒”(杀、盗、淫、妄、酒)的约束,否则不是合格的佛门弟子。
  做一个合格的宗教人士不易,不仅要按本教戒律、门规,来规范其自己的行为,同时,要从教务和你所处的社会、时代是否相适应来检验你的社会地位和发展前途。因为宗教是历史的产物,是社会意识形态,是文化体制,它不可能脱离社会而独立存在和发展,它从一开始就是社会发展的适应物。以藏传佛教为例,何谓藏传佛教?它就是具有浓郁藏区地方特色和藏民族风格为一体的佛教。它产生于唐代汉传佛教的传入和印度佛教的引入,再与藏区原始宗教一本波教及其它宗教的长期交往、融汇而产生的与藏区社会。藏民族风俗、地方行政管理等相适应的一藏传佛教。
  所以,藏传佛教的形成就是一种与社会相适应的产物,它不与当时的社会相适应,绝不会产生藏传佛教,如果在它的发展过程中不能与发展着的社会相适应,也绝不会发展生存到现在。藏传佛教各教派的兴衰起伏史中可见曾有不少教派分支,现已不复存在,这都是因为它们与发展着的当时社会不相适廖为主要原因而被社会所淘汰,在历史上已消失了。
  讲适应,必须搞清楚主客体关系,究竟谁适应谁,是宗教去适应社会,而不是社会来适应你宗教,切莫把关系倒置。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是把宗教活动纳入国家政策、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一切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宗教组织和活动纳入依法管理,受到法律保护,取得合法权利。这原本是宗教界渴望期盼的,但别有用心的人和敌对势力造谣惑众,把依法管理与信仰自由进行对立,歪曲宣传和挑拨,我们必须提高警惕,识破敌对势力的企图。揭穿他们的阴谋。同时,我们也要认清由于历史等原因,特别是藏传佛教有不少寺规和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发展着的社会所需要,有待于通过引导去加以克服和改进。
  当今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最大不相适应的因素和障碍是来自达赖分裂主义活动和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和打着宗教旗号引发事端,进行破坏为主。他们是搅混了水好制造矛盾,趁水混又好捞反动资本。我们必须提高警惕,严厉打击阶级敌人的犯罪活动,绝不能掉以轻心。增大反渗透力度,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除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外,尤其是对宗教场所和教职人员的素质提高和思想建设特别重要,我们必须看到现在僧人不是少了而是多了,质量不是高了,而是低了。遵照十世班禅大师教诲,僧人不在多而在精。我们必须严格教规戒律整治,注重政治素质的提高,不仅要做一个合格的僧人,还要做一个合法的僧人。讲“适应”是全方位的,而不是某部位的相适应。同时,适应是一种宗教体验后的改革行为,而不是守旧呼应来适应的。社会都是在改革中得以生机和前进,宗教也是如此。就藏传佛教而言,它不仅是与社会相适应的产物,就其发展的历史仍是不断改革和发展的。例如噶玛派创立活佛转世制,为本教派高僧寻求未尽事业后继有人,弘扬本教派思想,促进了发展(后来藏传佛教各派沿袭其制来巩固发展自己)。宗喀巴以严明戒律入手,整治僧纪进行持戒修佛制度的改革,创立格鲁派,弘扬发展了藏传佛教。民主改革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深受“政教合一”制和封建宗教特权压迫的广大家教界和信民,盼来了废除旧有的这些制度,宗教信仰得到真正的自由和保障,宗教迎来了国盛教兴和前进发展。这都说明只有改革才有生机,才有出路,才能与发展着的社会相适应,也才有“宗教的发展前途和兴旺。面对现实,藏区的前程似锦,藏传佛教怎么办,事关藏区经济、文化生活的前进与发展,我们必须积极努力地去做一个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模范和典型,把宗教,把场所,把教职人员,把信教民众一同引向二十一世纪。只有这样,藏传佛教才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才有存在的价值,才有前途和希望。
二00一年三月十三日撰于马尔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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