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藏区天然林保护与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几个题 格勒(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1、引言——问题的提出 1.1.中国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根本,并作出了一项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简称“大保”)的重大决策。正如国务院朱熔基总理所言:“保护天然林是改善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这项重大的工程首先是从青藏高原的乐南部,长江、黄河中上游地区的天然林一律全面禁伐,实施封山管护,关闭木材交易市场开始。因为“青藏高原是中国唯一保存完好的原始林区”,其森林总面积占全国森林面积的9.59%。这些原始森林主要分布在包括川西北的甘孜、阿坝藏族自治州和甘南、青海的东部以及云南西北部的迪庆藏族自治州、西藏的东南部林芝和昌都等藏族聚居地区。因此无论是“天保”项目还是“林业可持续发展”项目都与西藏及其他藏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必将对西藏及其他藏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产生重大的影响。如何处理好大然林禁伐、保护与社区经济发展的关系?如何解决好天然林保护与森林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如何实现保护大然林与林区藏族农牧民增产增收、改善生活的双赢目标?这些是西藏及其他藏区当前和未来发展过程中无法回避的、亟待回答的一个环境保护课题。
1.2.近年来,国内外的专家学者,经过长时间的调查研究,从森林与人类生存和发展相互依赖关系的角度提出了森林可持续经营或森林或林业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Forestry Development)的概念,而且这己成为全球范围内广泛认同的林业发展方向,也是各国政府制定森林政策的重要原则。1997年召开的11届林业大会特别强调指出:“各种类型的森林,不仅为世界人民提供重要的社会经济及环境的产品与服务,而且为保障食物供给、净化水与空气以及保护土壤作出了重大贡献,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一就在于森林的可持续经营” 1.3.我有幸于2000年,应世界银行(SFDP即SustainableForestry
Development Program)项目负责人的邀请,分别参加了对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奔孜拦乡和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松潘县木尼沟乡两个项目区的实地考察和对项目的社会评估活动。SFDP项目的目的是通过制定和实施各种项目,一方面保护和持续经营大然林资源。另一方面积极改善和提高项目区各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从而为大然林停止采伐后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及社区社会经 济发展寻找新的切合实际的途径。 2、选择——三种经营模式 从历史上看,森林与藏族的生存发展有着密切的相互依赖关系,而且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对森林的需求程度不同,形成了不同的林业经营模式。从现有的资料来看,藏区大致经历了三个大的森林经营模式:
2.1.以绝对贫困为代价的森林经营模式:据藏族史籍《西藏王统记》记载,藏族的祖先“六幼猴”居住在一个森林之中“多果树”的“甲错( Bya-tshongs)森林”,藏语“甲错”意为鸟聚。后来这些生活在森林中的猕猴“毛亦渐短,尾亦渐缩,更能语言,逐变成为人类。从此即以不种之香谷为食,以树叶为衣”。从那时起藏族的生存和发展与森林结下不解之缘。直到1950年以前,世世代代居住在山林之中的藏族和其他民族,在没有现代工业的条件下,习惯了靠山吃山,靠林吃林,从建房、取暖、照明到饮食都离不开森林。森林不但提供了肥沃的草场和士地,而且是他们的衣食之源。住房靠木材,取暖煮饭离不开柴火(草原上的牧民除外),平时吃的也有不少(包括各种林中的菌类、猎物以及各种林产品)都来自森林。
但从总的来看,50年代以前,藏区的交通不便,城市化或城镇化水平很低,人口不多,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欠发达。人们在近乎与世隔绝的情况下,过着一种满足人类最低生存与发展需求的“自缎带自足”的生活,因此,这个时候藏族对森林的物质需求仅仅限于满足自缎带自足的基本消费性需求,仅仅包括建筑、燃料、照明等,对森林的破坏不大。但这是在社会经济欠发达,人们对森林需求不高的条件下,甚至以自身绝对贫困和生活饥寒交迫为代价的条件下,实现了对天然林的保护和以森林为中心的生态环境的保护。如果说环境保护应该以人为中心,以人为本,那么当代西藏及其他藏区各族人民走进市场经济,迈向现代化的时候,仍然以人的绝对贫困为代价保护森林、保护环境,显然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取的。
2.2.重采轻育、重取轻予的森林经营模式:50年到98年,西藏及其他藏区在我国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省市的大力支援下,交通和城镇建设速度加快,尤其是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森林资源受市场配置,木材需求量大幅提高,林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明显。首先,50年代和6、70年代林业的重点放在了保证国防、地方建设用材需求的森林工业上。受计划经济的影响,这个时期,森工企业以国营的指令性采伐、运输、加工木材为主。林区居民从中受惠有限。80年代和90年代在开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森林工业不但能提供大量木材,又能为地方财政积累作出很大贡献,回此一直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森林工业在林业中的主导地位不仅没有变化,而且发展迅速。据统计,1993年底,西藏自治区共有林业职工4000余人,国营森工企业8家,县、乡办森工企业20余家,全区林业总产值为2.7亿元,占全区工农业总产值的9.7%,占全区国民生产总值的7.3%,其中仅森林工业创利税7000万元,占全区工业利税总额的40%。甚至在藏区部分地区森林工业跃居利税大户,50%到70%的财政收入来自以采伐销售和运输为主的森林工业。改革开放后受木材生产周期短、高价格、高收益的拉动和诱惑下,出现了国营、集体、个体一起抢木材市场的局面。这个时候,林区藏族居民的经济收入由此受惠而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他们的很大一部分经济收入来自非农业和畜牧业的林业产品。一度形成了“致富靠木头”的“木头主义”林业发展观。其结果重采轻育、重取轻予、重开发、轻保护的局面难于改变,加上乱砍乱伐,森林的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与此同时,由于造林育林投入的人力物力大,经济效应缓慢、遥远,所以被放到到次要的地位,发展极为缓慢。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很显然这样的林业经营方式,虽然可以解决眼前的利益,但却是靠牺牲后代人的福利换来的,不符合资源代际管理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即如果当代人为了当代的高收入不惜以掠夺的方式开采现有的森林资源,这等于是靠牺牲后代人的发展条件或机会换来的,根本无持续发展可言。同样超越森林生态环境承受的界限,一味追求当代人类自身的经济目标,必然会丧失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基础。因此这样的森林经营模式首先不符合环保要求,更不符合林业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Forestry Development)的要求,因此也就不是森林的最佳经营模式。 2.3.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的森林经营模式:1998年以后,为了实现联合国提出的资源、环境、人口协调发展的发展目标,中国政府根据东部沿海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把环境保护作为西部大开发的首要任务,做出了实施天然林禁伐和保护的重大决策,其中包括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等政策。为了实现天然林的保护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近几年逐年加大了对西藏及其他藏区大然林保护工程和林业可持续经营的投资力度,同时吸引大量外资投入“大保”项目和“森林可持续发展”项目。这对藏族林区各级政府和各族居民的经济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根据我在几个“天保”工程实施的藏族社区的实地调查发现的情况来看,我考察的社区采访对象普遍表示,赞成和支持政府关于天然林保护和仿宋伐的政策,也欢迎“森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项目。并乐于参与项目之中。尤其是藏区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国家的利益和子孙后代的利益为重,想各种办法,努力解决“木头财政”失去支掌和农牧民副业收入锐减的困难,带领林区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培植新的财源,有的地方不仅开始走出了财 政和农牧民收入锐减的困境,而且开始出现经济发展和天然林保护相统一的良好发展势头。 3、问题与对策建议 实践证明森林可持续经营或林业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集社会、经济、生态于一体的综合工程项目或叫发展战略。如果要真正实现既保护天然林,又要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任重而道远,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就笔者实地调查的情况来看,1998年国家启动禁伐大然林和“天保‘工程的,首先使林区各级政府和人民过去来自森工企业或林副产品的收入大幅度下降,而且对当地居民建房、燃料等日常生活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那么如何解决这个矛盾,如何实现大然林保护和藏放社会经济发展的双赢目标?以下根据笔者考察的结果,提出一些不一定很成熟的对策建议:
3.1.“大保”地区的藏族居民都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浓郁的宗教信仰。尤其是天然林区分布着一些在整修藏区都具有一定影响的神山和寺院。藏族传统的信仰认为,自然空间是自然、人、神三位一体的统一。这种由于信仰的原因来保护森林资源的做法应该说是藏放的文化传统之一。这与当今我们正在进行的“天保”工程,天然林停伐,SFDP项目,虽然各自出发的目的、方向、道路不同,手段各异,但达到的效果都有共同之处,笔者所到达的广大藏区,发现哪里有寺院,那里就有树林,而且佛教僧人是保护野生动植物和自然环境的最活跃、最积极的成员。从一定程度上讲,国家的禁伐天然林和
SFDP项目的实施客观上与当地藏族保护神山和野生动物的传统心理愿望、信仰不谋而合。因此,在藏区实施禁伐天然林项目或SFDP项目,都应该吸收寺院的参与和僧人的参与。因为,藏族大多信仰藏传佛教,寺院和僧人的参与更加有利于禁伐天然林和FSDP项目或其他各类环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并获得成功。 3.2.1998年以前,出售木材销售和运输成为我考察区藏族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天然林停伐政策给当地藏族农牧民的经济收入造成了较大的损失。建议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设计和实施时应当考虑对其损夫作出相应的补偿计划和措施,以保证项目区在实现天然林保护的同时,当地的少数民族的经济得到明显的发展,生活水平得到明显的改善,实现保护和发展的双赢目的。本人实地入户调查时也发现,当地居民特别渴望实施能使他们脱贫致富,改善生活的社区的发展项目。在交谈中他们表示:过去我们大量砍伐木材是为了脱贫致富,现在我们支持和赞成国家禁伐大然林的政策,但我们不能抱着门前的天然林这个金饭碗而去要饭。因此,要实现大然林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双目标,首先必须实施能使藏族农牧民尽快脱贫致富的“以富民为本”的社区发展项目。从一定程度上讲,消除贫困是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或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首要条件。 3.3.天然林停伐和“大保”工程的实施,使项目区广大农牧民群众面临着“四难”,问题即燃料难,照明难、取暖难、建筑材料难。这是“四难”的解决理应是实施林业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基本前提重要内容。同样,只有解决了这“四难”,才能更加有效地保护天然林资源。为此建议:1)开发利用替代木材的新的燃料、取暖、照明,包括太阳能、沼气、风能等作为FSDP项目的重要内容。2)考察区目前对沼气的开发利用的试验获得成功,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但由于缺乏推广普及的资金和技术。现只有少数产亨用。现有的电力不足,无法保证取暖和替代燃料。因此应该制定和实施一项家家实现沼气燃料的未来十五年计划。这项工程的好处是:A.投资少见效快;B.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的原材料;C.可以逐步替代木材能源;D.有利于发展肉猪产业;E.解决部分照明问题。4).藏语谚语说;“农民富裕了就修居于。”房屋的大小是贫富的一种象征。因此,藏族喜欢通过建新房或扩建旧房来比贫富。考察区近十几年随着生活的改善掀起了一个建房热,正在消耗着大量的木材。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替代木材 建筑材料的示范村项目,通过示范村引导当地藏族农民减少房屋建筑对木材的依赖性。积极探索替代木柴能源和村民自用材的问题,包括开发利用石料、水泥等建筑材料。5)。从长远来看,还是要发展小型水电建设。 3.4.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社会目标之一就是为当地提供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增加收入。而教育是就业的重要前提。但目前藏族林区文自率普遍比较高,如云南德钦的“天保”项目区文盲率高达59.35%。大然林保护区的居住,从我调查的三个自然村的情况看,带头致富并取得成功的人,大都是具有初中文化水平或至少读过小学五、六年级的农牧民。因此建议利用藏族林区县级有中学、乡和行政村普遍有小的有利教育条件,投资一些有利于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教育项目,让更多的藏族青年从依赖和破坏森林的传统致富产业走向能使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产业上来。 3.5.考察区藏族居民的传统产业主要有农业、畜牧业和猎采野牛动植物资源等。但问题是粮食和肉类均不能完全自给。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解决了林区很大一部分居民的粮食问题(国家提供每亩300斤粮食),但没有实行退耕还林的地区,大部分农户的粮食勉强只能维持半年。剩余半年的粮食主要靠从社会上购买议价粮。而购买粮食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出售本材和药材(主要是松茸)。形成了缺粮越多,买粮越多,买粮越多,砍伐木材越多、采集野生菌类越多的恶性发展。要改变这种循环,从长远来讲,必须发展能够使藏族农牧民增加收入的多种经营,其中包括发展第三产业。 3.6.从一定程度上讲,家庭仍然是目前项目区的主要社会单位和产生单位,家庭经济的发展决定着今后项目区可持续发展项目的成功与否。因此,项目的投资应考虑向以家庭为单位的经济活动倾斜。包括发展家庭民族手工业、家庭纺织业、家庭承包育林业、家庭旅游业等。从事一些以提高家庭经营技术和经营能力为目的的资助培训项目,促进环境与社会协调发展。 3.7.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是把保护与发展相结合。目前考察区藏民有栽培粮食和苹果、核桃、梨等经济林木的经验,这些经济林木的优点是生产周期短、见效快,容易育苗和造林,而且除主要供应自用外,在周边地区也有一定的市场。问题是现有的经济林产品的色香味等不如外来的产品,因此不能占领市场。从长远看,培训当地藏族农牧民种植、加工、销售一些具有较好市场的新经济林品种,是林业可持续发展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项目。因此,建议实施一些以工代赈的建林新项目,包括育林、种林和一些与当地农牧民经济收入相关的经济林基地的建设项目(如水果基地、干果基地。珍稀树种基地等)和开发驯养野生动物的项目。这既可以吸引剩余劳动力,又可以解决因天然林停伐而引发的项目区群众收入减少的实际问题。把造林与脱贫致富结合起来,走出林区“天保”与资源合理开发的新路于。 3.8.由于退耕还林和“天保”工程的实施,天然林保护区传统的农牧业就业人员将逐步减少,形成人多地少的局面,因此,开展各项就业技术的培训应该成为项目计划重要的一个部分。这些培训计划的目的应该是为社区各民族成员提供1-2项专门的技能,以利于他们转到非农业部门,改善他们获取收入的能力。在培训中应该忧先考虑吸收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族以及妇女。为了使培训对象更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培训的计划必须依据市场需要制定,首先应该 考虑旅游接待、土特产品加工、民间手工业生产、交通运输、林副业产品的采集、加工、出售以及饮食娱乐业等各种市场所需要的商业活动技能的培训。目前天然林保护区的藏民族主要居住在高寒山区和林区,其传统的经济活动除了农牧业外,还有林副业产品采集,采集的林副业产品主要有松茸、羊肚菌、虫草、贝母等野生菌类。因此,项目的规划中应该包括林副业产品的加工和利用技能的培训计划、产销一条龙的社区服务体系的建立计划,从而使林副业产品的开发利用更 加科学、合理,以及实现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 3.9.近几年国家对藏区“大保”工程和退耕还林、退耕还草以及森林可持续经营等项目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因此管好用好资金应该说是项目成功的关键之一。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严格管理和监督各地项目基金的拨付、应用,规范操作程序,尤其上严控项目基金的投放关口,严格把好项目基金运转跟踪监察程序。明确使用范围,严肃滥用项目资金惩罚纪律,层层审查,环环衔接,制约堵塞漏洞。让项目区的广大农牧民的代表参与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最大限度地保 证资金落实到项目区广大主体民族的农牧民手中。实践证明开展小额信贷是资金管理当中行之有效的重要措施,关键是信贷方式和管理必须符合藏族林区的信贷习惯,有利于有效利用资金。因此,建议成立村级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小额信贷进行管理。据我调查,项目区村长(又称社长)都是民主选举并深得大家敬重的人,因此,村级基金的管理委员会可由村长及村民民主选举的成员(包括寺院代表)组成。此外,贷款计划应该实行少数民族和妇女优先的原则,惠及参与项目的每个家庭。资金的投向方面,据我调查了解,缺乏流动资金极大地限制了当地藏族发展有利于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第三产业,建议将社区发展的小额贷款更多地投入当地小型水电站建设,开发沼气、塑料大棚菜、旅游以及具有民族特色的第三产业的发展中,增加少数民族群众的收入。 3.10.从长远看,要保护好天然林;最终必须促进林区农业劳动力逐渐地从单一的农业或种植业向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和小城镇转以实现。当然,这是一个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逐步推进的过程,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才能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