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 中国有各种宗教, 尽管宗教对社会和政治的影响不象印度或许多伊斯兰社会那样大。据估计,中国有六种主要的宗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新教。在北京的一个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杨同祥给我提供了以下中国信教者的数字:1亿佛教徒、1700万穆斯林、800万新教徒,400万天主教徒。这些总共加起来的数目相当大,但是必须记住的是其人口基数是12亿。然而,在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尤其在保护少数民族特性、文化、利益和权利,促进其发展上,无论他们聚居在哪里——宗教在社会的分量似乎比整个中国都显得重要。 中国对宗教政策做了明确的说明,即宗教信仰自由是一个公民的私事。中国的宪法、法律和政策在保证宗教自由的同时,还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杨同祥解释说,“当然,在中国不允许任何人扰乱社会秩序或以宗教的名义来扰乱社会或公民的生活。政教分离,指的是宗教和立法、行政、教育、婚姻分离。” 中国政府允许僧尼回到他们正常的宗教活动,并做了大量严肃的努力来纠正不公平、错误的事件。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十五年里,中央政府拨款2亿元人民币来促进西藏的宗教事业,并对在文化大革命中严重破坏的寺庙给予修复。 第二,对达赖喇嘛极其追随者有了一项新的调和政策。这项政策在严格遵守原则的基础上,对达赖喇嘛回国的时间、方式和其他具体细节问题上则留有一定的灵活度和开放度。很明显,长期以来,几乎半个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对达赖喇嘛做了很大的让步——考虑到普通西藏人民的感情和他在西藏作为一个德高望重的宗教人物的地位。 当然这是他1959年叛逃以前的事。中国政府实际上一直等到1964年12月才取消他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席的职务。文化大革命使得中国政府对达赖所做的所有调解努力都化为乌有。1979年和1980年前后,中国政府根据形势出台了一个新的办法,为前“神王”的回国奠定了基础,但是他必须以一种新的象征性的角色回来。党和政府的高层领导人发出明确的信号,欢迎达赖喇嘛以宗教领袖的身份回国——条件是他放弃分裂活动。这些在和达赖喇嘛的使者进行的非正式谈判以及中国的高层领导人特别是邓小平的公开声明中都做了明确的说明。 一本权威性的中国出版物,《西藏百题问答》(北京周报出版社,北京,1989),总结了中央政府在80年代对达赖喇嘛实施的政策,总结为五点:(1)中国进入了一个政治稳定、经济迅速发展的新时期,56个民族可以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团结在一起,相互之间进行有效地帮助。如果明智的话,达赖喇嘛和他的追随者应该充分相信这一点;如果他们对这点不信任的话,他们可以再多观察几年形势。(2)达赖喇嘛和他的使节应该坦率、真诚地说话,而不是玩捉迷藏或讨价还价。在西藏和中国的历史上,1959年那一章应该被建设性地忘掉。(3)中央政府真诚地欢迎达赖喇嘛及其追随者回国定居。政府希望他会——正如他在50年代所做的一样——对维护祖国的统一,促进汉藏人民以及所有民族的团结,以及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4)一旦达赖喇嘛回来,他将享受他在1959年前的相同的政治待遇和生活条件。与此相关,这表明他将被选举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以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副主席。但他没有必要在西藏继续任职,因为年轻一代西藏人已经接替了位置,并干得很好。(5)在考虑何时回国的问题,达赖喇嘛可以适时发表一个新闻声明,至于在声明里说什么,那取决于他。他只需要告诉中央政府他回国的时间,这样可以安排一个适当的欢迎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