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著名报人拉姆
拉姆(N.Ram)
 
第十八页
审视一个真实的西藏
 

拉姆

  对于少数民族的区域自治,用官方出版物的话来说,“是中国政府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采取的一项基本政策,同时也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部分。”这表明,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这些地方,建立政府自治机关来实施自治,使得少数民族在他们自己的区域里成为主人,管理本区域的内部事务。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有宪法保证实施,并在1984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有详细的阐述。据估计,属于中国少数民族的1亿人口中,有70%处于区域自治体制下。

  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不允许有任何分裂活动,而且其他国家的主要政党和政府,包括毗邻的印度联盟和远方的美国也不允许分裂。如果达赖喇嘛不是一个极端分子,不是一个分裂分子,且不是一个政治复仇者,而是一个真正“中间路线”的拥护者,那么他在西藏区域自治的框架和空间内工作应该没有问题。但是时机还没有降临到这个西藏前“神王”。

  考察这些事实检验的结果,对于印度对西藏的政策的制订,以及未来中印关系的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印度必须解决自己在接受西藏作为中国一部分的问题上的模糊政策,接受中国对西藏的主权,但是它在行动上虽不承认西藏是一个国家,但似乎承认西藏是一个缓冲地区,并在所有的官方声明中把自治和主权的地位等同,似乎这样在某些方面符合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至于达赖喇嘛以及120,000在印西藏难民的政治区域里,继任印度政府的政策,包括现任的人民党政府对此问题都犯有严重的错误。

  达赖喇嘛和他的追随者在达兰萨拉建立了一个“西藏流亡政府”,印制了许多宣传材料,并与印度一些政党和领导人保持联系,如现任印度国防部长费尔南得斯。这对以下正式的官方立场产生不利的影响:印度以一个宗教领袖的身份给达赖喇嘛政治避难权,但是不允许他及其追随者在印度土地上从事任何“政治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对印度政府不能或不愿意阻止达赖喇嘛在印度恶意反对中国、搞分裂和复仇政策的活动,中国政府表现得相当克制,或许这种克制是故意的。印度支持分裂活动的一个更重大的政治暗示是直接违背一个相邻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这是非常令人懊恼的。印度对西藏政策的一个较明智的未来态度是制约达赖喇嘛,把在达兰萨拉的印度流亡政府驱逐出印度领土,尽力让达赖喇嘛和他的随从与成千上万的西藏难民自愿回国,重要原则是:抛弃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幻想。

朱宏立、任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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