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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命令
(1959年3月28日)
查西藏地方政府多数噶伦和上层反动集团,勾结帝国主义,纠集叛匪,进行叛乱,残害人民,劫持达赖喇嘛,撕毁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十七条协议,并且于三月十九日夜间指挥西藏地方军队和叛乱分子向驻拉萨的人民解放军发动全面进攻。这种背叛祖国、破坏统一的行为,实为国法所不容。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除责成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彻底平息叛乱外,特决定自即日起,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在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达赖喇嘛·丹增嘉错被劫持期间,由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副主任委员代理主任委员职务。任命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常务委员帕巴拉·卓列朗杰为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兼秘书长阿沛·阿旺晋美为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撤销叛国分子索康·旺清格勒,柳霞·土登塔巴,先喀·居美多杰(夏苏),宇妥·扎西顿珠,赤江·罗桑益西,噶章·洛桑日增,达拉·洛桑三旦,凯墨·索市旺堆,绒朗色·土登诺桑,帕拉·土登为登,欧协·土登桑却,朗色林·班觉久美,敏吉林·嘉祥坚赞,呷日本·才旺多吉,庞球,威萨坚赞(功德林扎萨),贡噶喇嘛,楚普噶玛巴·日贝多吉十八人的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和一切职务,并按国家法律分别给予惩处。并任命邓少东,詹化雨,惠毅然,梁选贤,崔科·登珠泽仁,詹东·洛桑朗杰,噶登赤巴·土登滚噶,坚白慈里,阿沛·才丹卓噶,多吉才旦,协绕登珠,坚赞平措,洛桑慈诚,群觉,平措旺秋,王沛生十六人为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委员。望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领导全藏僧俗人民,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协助人民解放军迅速平息叛乱,巩固国防,保护各民族人民利益,安定社会秩序,为建设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新西藏而奋斗。
此令。
总理周恩来
一九五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原载:《人民日报》,1959年3月29日)
附: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3月28日的命令的决议
(1959年4月8日)
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反动集团已公开走向背叛祖国背叛西藏人民的罪恶道路,他们勾结帝国主义、蒋介石匪帮和外国反动派,纠集叛匪,进行叛乱,残害人民,劫持达赖喇嘛,撕毁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十七条协议,并于3月19日夜间指挥西藏地方军队和叛乱分子向驻拉萨的人民解放军发动全面进攻。我们对于这种背叛祖国背叛人民的罪行表示万分的愤慨。同时,我们对于迅速平息了拉萨叛乱的英勇的人民解放军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亲切的慰问。我们完全拥护国务院3月28日关于彻底平息叛乱、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的命令。我们坚决彻底执行平息叛乱的命令和中央对于叛乱分子所采取的“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政策。为了迅速彻底平息叛乱,我们号召西藏各族各界全体僧俗人民,立即行动起来,认真执行国务院的命令和西藏军区以及各地军事管制委员会布告中所宣布的规定和任务,大力支援人民解放军平息叛乱,肃清反革命分子,安定社会秩序。不要听信反动分子的谣言,并应积极进行生产。原西藏地方政府各级行政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军事管制委员会或军事代表登记,并且切实负责保管公共财物和文件,听候处理,不得有任何破坏和不法行为。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各级行政人员以及全体僧俗人民,必须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协助人民解放军迅速平息叛乱,巩固国防,巩固祖国的统一和民族团结,保护各族人民利益,安定社会秩序,为建设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新西藏而奋斗。
(原载:《人民日报》,195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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