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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关于西藏外事机构及印度设领问题致张经武电
(1952年6月8日)
张经武代表:
关于印度在西藏权益问题,自印度大使潘尼沙于本年二月十一日向我方提出后,业经你处于三月二十四日来电拟具处理意见,又经外交部与袁仲贤大使反覆商量,现中央认为,就目前形势而言,我方立足未稳,情况未明,不宜作全面解决,但为与印度通商的实际需要起见,并为安印度之心,拟先解决设领问题,允许印度在拉萨设立总领事馆,换取我方在孟买设立总领事馆。其他各项问题,仍然作为悬案,等待情形弄明,准备好了之后,再逐步解决。
关于西藏政府外事局问题,目前仍然采取原封不动的方针,但应逐渐停止其活动。究竟解放以来,西藏政府外事局与印度、尼泊尔、不丹等关系如何,解放以来工作情况如何,望查明报告,以便研究对策。
我方外事处可先在中央人民政府代表下,设一外事帮办,作为我代表处理外事问题的助手,即行定名为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外事帮办,以杨公素担任之,事前应与阿沛商量,并通知达赖,然后公开宣布,公开对外。并按照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第十四条规定,将西藏地区涉外事宜逐步收归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以上办法,望你研究其中利弊,并估计执行过程中有无困难,务须于两三天内与工委商量后从速回电,以便与印方交涉。
周恩来
六月八日
(原件由中央档案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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