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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项工程
1984年 2月,中央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标志着全国性的援藏工程的开始。会上,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由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四川、广东、山东、福建等9省市和水电部、农牧渔业部、国家建材局等有关部门帮助西藏建设43个近期迫切需要的中小型工程项目。
工程建设内容涉及10个行业,总投资4.8亿元,总建筑面积23.6万平方米。援建方式被称为"交钥匙工程",即从设计、施工到室内一切设备用具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等,均由承建单位包干,竣工后交出钥匙,即可投入使用,产生效益。43项工程基本满足了80年代西藏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旅游业的需要,被人们誉为高原上的“43颗明珠”。
图释:
>扩建后的西藏大学校园。张鹰 摄
>拉萨饭店。张鹰 摄
>西藏体育馆。土登 摄
>西藏人民会堂。张鹰 摄
>西藏电视台。张鹰 摄
>自治区群艺馆大楼。张鹰 摄
>拉萨长途汽车客运站。
>泽当饭店。周爱明 摄
>那曲饭店。周爱明 摄
>昌都饭店。周爱明 摄
>太阳能灶。
>日喀则太阳能试验站。
>羊八井地热电站扩建及输变电工程。 倪邦贵 摄
>日喀则饭店。 周爱明 摄
《另附:43项工程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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